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左振华
成 员:督导处、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校级教学督导
(二)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小组
组 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成 员:各教学副院长、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等
二、检查内容
1.常规项目
(1)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教学软件安装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到岗情况。
(2)教学单位内部教师听课安排。
2.重点项目
(1)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六备:大纲、教材、讲稿教案、PPT课件、教学进度安排、平时成绩记录册)。
三、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2.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情况,于3月7日前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课堂教学检查统计表》及教学单位内部教师听课安排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督导处。
2.讲稿教案的设计、撰写要充分体现应用性,教师应在上课前编写好教案和讲稿,可手写也可打印。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编写出前四周的教案和讲稿,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一周编写完成下一周的教案和讲稿。对于新开课程,教师应在开课前完成全部教案和讲稿的编写。
3.PPT课件言简意赅、图文并茂、以图表为主,避免文字搬家。
4.平时成绩记录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督导处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督导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