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决定开展2025-2026-1学期第三次教学检查--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及过程管理材料
二、检查内容
1.指导教师配备:
指导教师应符合资质要求,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符合相关工作要求。
2.选题:
(1)符合专业特点,具有应用型特征,能够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题难易适度,选题大小恰当。
(3)选题、开题工作流程规范。
3.资料填写:
(1)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等资料规范性。
(2)认真指导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记录详细。(指导记录的规范性、指导次数、指导质量等)
(3)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工作评价全面、客观。
(4)评阅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评价全面、客观。
4.写作规范:
(1)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总说明书要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结果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2)论文(设计)结构合理,文题相符,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语句通顺。
(3)论文(设计)格式规范,无文字错漏,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5.毕业答辩:
(1)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
(2)成绩评定全面、客观。
(3)答辩过程记录完整。
6.资料归档:
各项档案材料齐全、档案袋填写规范。
三、检查依据和质量标准
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的要求执行,评价表见《附件1》。
四、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9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根据检查范围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分析检查情况,研究解决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相关自查材料。
(二)学校抽查
9月26日,学校成立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为督导专家、教务处和督导处有关人员。
(三)反馈整改
检查结束后,督导处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督促整改。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2.各检查人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心协力做好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教学质量月月谈工作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发布。
3.各教学单位于9月22日上午10:00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学院自查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至督导处。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价表
2.毕业论文(设计)学院自查表
督导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