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调动教学督导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督导工作质量,根据《烟台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烟科院字〔2024〕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现开展2025-2026学年校、院两级督导队伍考核及评优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一次,学年末进行。
三、考核标准及程序
1.校级教学督导考核:督导处成立校级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小组,参照《烟台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督导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和《烟台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督导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本学年校级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评价,确定考核评价等级。
2.院级教学督导考核:各教学单位成立院级教学督导工作考核评价小组,参照《烟台科技学院院级教学督导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和《烟台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督导考核评价表》(各教学单位需参照此表制定院级教学督导考核评价表并作为考核标准使用),对本学年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评价,确定考核评价等级。院级督导考核过程性材料自行存档,并将结果报督导处进行审核、备案。
四、考核名额
1.校级教学督导考核名额:约占全校校级教学督导总人数的20%;
2.院级教学督导评优名额:每个教学单位推优不多于1名。
五、表彰工作
被评选为“优秀校级教学督导”、“优秀院级教学督导”的教师,督导处将统一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予以相应工作量补贴。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提交《烟台科技学院院级教学督导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至督导处,时间截止到6月26日上午10点。
附件:1.烟台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督导考核登记表
2.烟台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督导考核评价表
3.烟台科技学院院级教学督导考核登记表
督导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