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督导处工作职责
督导处是负责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遵循教学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负责制定学校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相关制度,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优化督导队伍结构。完善督导员选聘标准,健全督导员遴选程序,择优选聘各级督导,保证学校有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教、督学、督管骨干力量,保证督导员队伍相对稳定。
4.负责组织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研室工作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情况检查等。
5.负责开展专项性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期初、期中教学检查,试卷、论文检查等。
6.统计、分析和汇总各类评价数据与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
7.负责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综合评价工作、专业评价工作、课程评价等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旨在改善教风和学风的活动。主要包括公开课(示范课)教学、师生座谈会、专题报告会、讲座等。
9.加强督导队伍管理。对校院两级督导员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明显的督导员,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发督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0.密切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联动,加强对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主体作用。
11.加强与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工作协同,形成合力,落实质量保障闭环管理。
12.落实课堂教学质量、督导相关材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