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机制,根据《烟台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本次专业评估涵盖我校所有有在校生的本科专业,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1.2023-2024学年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专业看增量;
2.2023-2024学年评价等级为B级以下专业整改“回头看”;
3.已有一届毕业生且未参加过之前评估的专业按照专业评估要求准备、整理相关材料,参与评估;
4.尚无毕业生的新设专业,应参照专业评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对照指标积极自查自评,强弱项、补短板,总结专业建设成效,形成办学特色与优势。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成立院级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制订评估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专业自查自评工作,并将工作小组和计划报督导处。(10月1日-12日)
2.专业自评。各专业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的观测点收集整理自评材料、支撑材料和填报相关表格(表格需有相关认定部门盖章或证明文件附后)(见附件1),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自查自评,完成《烟台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自评报告》(见附件2)的填写。
所有材料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审核收齐,以“学院名称+评估专业”的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至督导处,纸质版需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督导处。(10月13日-26日)
3.学校评估。专业自评结束后,学校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审阅自评报告及培养方案等支撑材料,拟定现场考查内容、待查证的指标和观测点,通过听取教学副院长及专业负责人汇报、与专业建设团队教师座谈交流、查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始档案、随机听课、考查实验室等方式到相关学院现场考查,据此作出综合性评价,提出针对性反馈意见,形成各专业评估反馈意见。(10月27日-11月2日)
4.结果反馈。各专家组按照《烟台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做出客观评价,并逐个学院进行反馈。
5.整改。各学院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及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评估工作,广泛宣传和动员,提高做好专业评估重要意义的认识,周密安排,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2.各学院要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观测点收集整理支撑材料,规范教学档案管理。
3.各学院要认真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工作,真正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形成和完善专业建设的良性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相关学院要深入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进行认真全面整改。
附件:1.专业评估支撑表格模板参考
2.烟台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自评报告
3.烟台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督导处
2025年9月30日